江苏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6年3月,其前身系江苏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缘于上世纪80年代法律系,是全国工科院校较早开设法律专业的院校之一。现有教职工42人,教授4人,兼职教授4人,副教授6人,讲师20人。
学院设有法学(经济法)、法学(国际经济法)、狱政管理三个专业(方向),现有学生500人,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多次参与省级、校级重大教改项目,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探索新的教学形式,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民法》课程被评为省级二类优秀课程。
学院在注重学生基础理论的同时,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具有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紧密结合的丰富经验,有固定的实习基地,培养的学生既懂法律,又懂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等基本知识,具有广泛的适应能力,同时还具有较好的外语与计算机水平。近年来,我院学生在公务员及司法考试中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考取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名校继续深造的人数也逐年上升。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法学院注重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往来,先后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知名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聘请国内资深教授担任学院兼职教授、课程教授,不定期地前来讲学。同时还派出教师到多伦多大学法学院,堪培拉大学法学院等地学习,邀请英国Mrs. Anne Bates等专家来我院讲学。学院还与上海、南京、镇江等地一些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聘请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深理论知识的法官担任学生实习的指导老师,同时加强了与外界的交流与往来。
“十一五”期间,学院将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凝练专业方向,强化特色建设,注重制度创新,增强激励机制,适度拓展规模,做到稳步推进,和谐发展,实现从教学型学院向教学研究型学院的转变。